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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大事,关乎你我!



2022年4月15日

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

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4月15日早晨,北京语言大学于东门广场组织开展全民国家教育安全日升旗仪式,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黄益方及百余名在校师生共同参与了此次活动。

7点30分,升旗仪式准时开始。在和煦的春风中,北京语言大学国旗护卫队的旗手们口号嘹亮,目光坚定,动作有力,精神焕发。齐步,摆臂,正步,端腿,他们以整齐划一、铿锵有力的步伐向升旗台迈进。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擎旗手将国旗高高扬起。在全场师生满怀敬意的注视下,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在场的每一位师生心中都激荡着强烈的家国情怀,充满着作为一名中国人的骄傲与自豪。


在庄严的升旗仪式结束后,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黄益方向全体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讲话。黄益方副校长认为,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举行庄严的升旗仪式有着特殊的意义,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我们应当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提高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底线思维,自觉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黄益方副校长鼓励老师们在岗位工作中勤恳奉献,率先垂范,扎实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并寄语同学们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融入日常学习生活,锻炼身体,锤炼意志,为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家安全是定国安邦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各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建设者和新时代接班人,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更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这特殊的日子里举行升旗仪式,也让我们更加明白那一抹鲜艳的红是由千千万万人民来守护的。我们应该始终铭记自身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筑起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北京语言大学高度重视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专门召开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工作部署会,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生处牵头,制定了《北京语言大学国家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北语国家安全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于学校专业特色和培养方案,构建具有北语特色的校园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全面增强北语学生国家安全意识。

北语人在军营 主题访谈

学工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公开课

北京市第四届国防大讲堂暨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报告会

传承与对话—青年大学生与离退休革命老同志交流活动


学校成立国家安全教育教研室,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中国本科生培养方案,即将开设本科生《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主阵地,向北语学生系统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和主要领域。并推动国家安全专题教育常态化开展,结合新生引航工程、新生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参军入伍等教育教学活动,通过班团活动、宣讲报告、专题讲座、实地参观、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北语学生系统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全方位树立国家安全底线思维,将国家安全意识转化为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行动。


军事技能训练及战术演练






关于国家安全的小知识,

你了解多少?

快来测试一下吧!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实利益

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

一起来了解一些方法
识别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



在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国安宣工作室”发布了“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围”官宣海报。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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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单位 |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图片 | 魏达

视频 | 邵宗艺

编辑 | 徐媛媛

内容来源|北语学工部 中国教育报 

央视新闻 国安宣工作室

投稿&加入我们 | blcuxc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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